机构职能
宋营镇
发布日期:【2024-07-10】 发布处室:宋营镇

一、领导班子职务及分工

领导姓名:刘晓辉(党委书记)

工作职责:负责全面工作

领导姓名:卢 迪(党委副书记、镇长)

工作职责:负责政府全面工作

领导姓名:任国志(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工作职责:负责人大、农经、项目推进工作

领导姓名:潘 越(党委副书记)

工作职责:负责政法、信访稳定、党务工作

领导姓名:曹丽欣(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工作职责:负责纪检监察和巡察工作

领导姓名:李丽军(组织委员)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老干部、党务公开、共青团工作

领导姓名:张莉莉(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工作职责:负责项目、土地、规划、住建、经济发展、食品安全工作

领导姓名:崔少强(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工作职责:负责人武、防汛、人防、环保工作

领导姓名:孟凡志(党委委员、副镇长)

工作职责:负责城乡综合治理、创卫、供暖、供水排水等工作

领导姓名:高  越(党委委员、统战委员)

工作职责:负责计生、卫生、农业农村、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工作

领导姓名:张玉晓(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工作职责:负责政法、信访稳定、民政、退役军人工作

领导姓名:闫牧天(镇政府副镇长)

工作职责:负责安全生产、宣传、文化、文明城市创建、信息、工会、妇联等工作

领导姓名:肖 坤(镇人大副主席)

工作职责:负责教育、统战、宗教等工作

领导姓名:刘 威(镇人大副主席)

工作职责:协助张莉莉工作,负责食品安全、打非打传工作

 

二、机构主要职责

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镇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

党委、人大、政府工作职责:

宋营镇主要围绕加强党的领导、夯实基层政权,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优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强化社会治理、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改善生态环境、提升乡风文明等方面履行职能。

1.宋营镇党委是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全面领导本辖区的工作和基层社会治理,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

2.宋营镇人大是基层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加强基层政权、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和政治文明建设。

3.宋营镇政府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本级国家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三、内设机构

宋营镇党委、人大、政府设8个工作机构,其中内设机构5个,分别为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安全发展办公室、社区建设和物业监督管理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3个,分别为综合行政执法队、行政综合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机关文电、值班、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党务政务公开、对外联络、后勤保障等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编制镇财政预决算,负责镇政府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和核算。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

负责基层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宣传文化、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统战工作、民族宗教事务、党管武装、组织人事等工作;统筹推进区域化党建工作,负责“两企三新”党建工作;领导辖区内人大工作,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负责开展群众文化艺术娱乐、体育活动,指导村(社区)文化室建设、文体设施规划建设工作;负责文物普查、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

负责拟订辖区经济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经济发展、招商引资工作;负责镇统计工作。

负责自然资源保护和监管、人居环境改善、土地调查、基本农田保护管理等工作;负责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节约用水、全民义务植树、古树名木保护、园林绿化等工作,负责禁止露天焚烧秸秆、“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

负责村级资金核拨和监督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推进“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运用,促进乡村全面振兴;负责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指导农文旅融合发展工作;负责指导农业龙头企业建设,大力发展设施农业、品牌农业;指导农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因地制宜发展家庭经营项目,提升生产经营水平;负责小微企业扶助等工作;负责防返贫工作,推动辖区特色产业提质增效。负责拟订辖区村镇建设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村体制改革工作;协助上级部门做好重点项目建设的前期政策处理及项目跟进工作;负责拟订辖区农业综合服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畜牧、林业、水利、农机等技术推广和服务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负责指导农业生产、技术培训和信息咨询服务;负责动植物病虫害及灾情的预报、防治、处置;负责农村土地承包、水土保持和综合治理等工作。

(四)安全发展办公室

负责拟订辖区安全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应急管理工作,落实应急管理责任,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配合做好气象信息宣传、预警工作,负责消防、气象灾害、防汛、抗旱等应急防御、防灾减灾救灾相关工作;负责辖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巡查等工作;负责领导辖区传染病防治工作,自然灾害救助相关工作,护林和森林草原防火等相关工作。

负责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工作,建立健全综合指挥协调机制和工作流程,统筹协调指挥各类民生诉求事项、各类政府服务热线交办事项的受理、研判、转办、落实、反馈工作;负责基层网格化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互联网舆情化解和舆论引导工作,统筹推进信息化网络管理工作;负责指挥平台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制宣传教育、信访工作,调解各类纠纷;负责加强群防群治组织建设,做好防范邪教工作;会同司法部门开展社区矫正、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负责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负责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五)社区建设和物业监督管理办公室

负责指导基层自治和居民区建设工作,负责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立健全各项自治制度,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负责社区工作者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基层开展社区社会工作实践,收集、反映社情民意;负责物业监督管理,负责调解物业管理纠纷,指导物委会、业委会开展工作;负责爱国卫生日常工作,负责健康教育、就业服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负责社会救助、残疾人保障工作,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精神障碍患者康复等工作。

(六)综合行政执法队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授权、委托,承担城乡建设、生态环境、文化市场、农业农村、安全生产、民族宗教等领域行政执法工作;配合区直有关部门、镇有关科室做好辖区内城乡建设、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文化市场、农业农村、安全生产、民族宗教等领域监督巡查工作。

(七)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负责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办理工作,提供政策和业务咨询;指导社区(村)便民服务点建设。

(八)退役军人服务站

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拥军优属、优抚帮扶、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工作;配合武装部做好征兵、民兵、预备役、国防教育、国民经济动员、人民防空、国防交通、国防设施保护等国防动员相关工作。

 

四、联系电话

办公地址:石家庄市高新区学苑路86号

办公时间:9:00-12:00、13:00-17:00;6月~8月 9:00-12:00、14:00-18:00

值班电话:0311-85314411、0311-85313322

受理投诉部门:宋营镇安全发展办公室

受理投诉电话:0311-853133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