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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建设和城市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6-02-12】 发布处室:住房建设和城市管理局
一、领导班子职务及分工 领导姓名:王 腾(住房建设和城市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工作职责:负责住房建设和城市管理局全面工作 领导姓名:李平海(住房建设和城市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工作职责:分管公用事业管理科、信访法制科、房产管理中心、市政设施管理中心 领导姓名:张志东(住房建设和城市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工作职责:分管住房和建设科、建设市场管理中心、劳动监察大队 领导姓名:焦永申(住房建设和城市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工作职责:分管建设市场稽查科 领导姓名:李 蔚(住房建设和城市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工作职责:分管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领导姓名:胡华斌(住房建设和城市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工作职责:分管园林绿化管理中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领导姓名:任玉洲(住房建设和城市管理局党委委员) 工作职责:负责纪检工作,分管办公室 二、机构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住房建设、城市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二)负责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管理工作。 (三)负责全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计划编制、下达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编制全区城建项目和城市维护专项资金计划并监督实施。 (五)负责全区建设项目的工程报建、监理、勘察设计合同审查、施工图审查等备案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区工程建设开工和施工阶段的协调、指导、服务等工作。 (七)负责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扬尘监督、建筑劳务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八)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区物业行业管理、房屋安全及老旧小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区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工作。 (十二)负责指导全区城中村改造工作,拟订城中村改造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三)负责全区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全区市政设施、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供热、燃气、水政等城市管理工作及相关执法工作。 (十五)负责全区劳动监察、建设工程规划执法工作。 (十六)负责全区防汛工作。 (十七)负责“河长制”管理工作。 (十八)负责全区水务管理工作。 (十九)负责城市建筑垃圾、渣土处置批前、批后管理工作。 (二十)负责全区城市建设档案监督管理工作。 (二十一)承担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联合验收领导小组办公室、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十二)负责全区交通运输工作。 (二十三)完成区工委、管委会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石家庄信工路505号 办公时间:9:00-12:00、13:00-17:00;6月~8月9:00-12:00、14:00-18:00 联系电话:0311-85093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