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长江街道办事处
发布日期:【2024-06-21】 发布处室:长江街道办事处
一、领导班子职务及分工
领导姓名:李文亚(党工委书记)
工作职责:主持街道党工委全面工作
领导姓名:郭潇飞(党工委副书记、街道办主任)
工作职责:主持街道办事处全面工作
领导姓名:罗 凯(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工作职责:分管人大工作
领导姓名:王立新(党工委委员、党工委副书记)
工作职责:协助党工委书记开展工作
领导姓名:张小丽(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工作职责: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领导姓名:周翠茹(党工委委员、宣传委员)
工作职责:负责宣传工作
领导姓名:聂进圆(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工作职责:协助办事处主任开展工作
领导姓名:李国需(党工委委员、政法委员)
工作职责:负责政法工作
领导姓名:王 萍(党工委委员、统战委员)
工作职责:负责统战工作
领导姓名:王 欣(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工作
领导姓名:于兵兵(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
工作职责:负责人民武装工作
领导姓名:王学璞(办事处副主任)
工作职责:协助办事处主任开展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及上级政府的决定、命令,依法管理辖区公共事务。
(二)讨论并决定本街道重大问题,统筹、协调辖区单位和组织,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和群众,抓好决策部署的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组织实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落实民政民生、卫生健康、住房保障、就业创业、社会保障、文化教育和体育事业等政策。
(三)负责办理上级人大常委会交办的监督、选举以及其他工作,做好人大代表工作,联系选民、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
(四)加强街道党工委自身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党建联席会议制度,全面推进辖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五)街道党工委领导群团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群团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坚持党管武装的根本原则和制度,协调各方力量,对街道人民武装工作实行统一领导。
(六)指导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健全自治平台。组织动员社区居民、单位和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整合辖区内社会力量,形成社区共治合力,为社区发展服务。对社区工作者队伍进行教育管理。
(七)按照管理权限,对街道机关及所属单位干部进行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对实行派驻体制机构的工作考核和主要负责同志任免提出意见。
(八)组织维护辖区安全稳定,协调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应急管理、民族宗教工作,承担民兵预备役、征兵、退役军人服务、拥军优属、防范邪教等工作。
(九)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科普活动,开展法治宣传和社会公德教育,推动社区公益事业发展。维护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合法权益。
(十)参与辖区设施规划、建设和验收,综合管理、统筹调度和考核督办涉及辖区的公共事务,按照有关规定统筹使用下沉到街道社区的人财物等资源。
(十一)承办上级党委、人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及具体
内设处室5个: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挂人大街道工委办公室牌子)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牌子)、安全发展办公室(挂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牌子)、社区建设和物业监督管理办公室。
所属事业单位3个:综合行政执法队、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挂综合文化服务站牌子、退役军人服务站。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机关文电、值班、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党务政务公开、对外联络、后勤保障等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挂人大街道工委办公室牌子)
负责基层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宣传文化、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统战工作、民族宗教事务、党管武装、组织人事等工作;统筹推进区域化党建工作,负责“两企三新”党建工作;领导辖区内人大工作,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负责开展群众文化艺术娱乐、体育活动,指导村(社区)文化室建设、文体设施规划建设工作;负责文物普查、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牌子)
负责拟订辖区经济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经济发展、招商引资工作;负责街道统计工作。负责自然资源保护和监管、人居环境改善、土地调查、基本农田保护管理等工作;负责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节约用水、全民义务植树、古树名木保护、园林绿化等工作,负责禁止露天焚烧秸秆、“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负责村级资金核拨和监督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推进“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运用,促进乡村全面振兴;负责拟订辖区村镇建设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村体制改革工作;协助上级部门做好重点项目建设的前期政策处理及项目跟进工作;负责拟订辖区农业综合服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畜牧、林业、水利、农机等技术推广和服务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负责指导农业生产、技术培训和信息咨询服务;负责动植物病虫害及灾情的预报、防治、处置;负责农村土地承包、水土保持和综合治理等工作。
(四)安全发展办公室(挂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牌子)
负责拟订辖区安全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应急管理工作,落实应急管理责任,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配合做好气象信息宣传、预警工作,负责消防、气象灾害、防汛、抗旱等应急防御、防灾减灾救灾相关工作;负责辖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巡查等工作;负责领导辖区传染病防治工作,自然灾害救助相关工作,护林和森林草原防火等相关工作。负责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工作,建立健全综合指挥协调机制和工作流程,统筹协调指挥各类民生诉求事项、各类政府服务热线交办事项的受理、研判、转办、落实、反馈工作;负责基层网格化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互联网舆情化解和舆论引导工作,统筹推进信息化网络管理工作;负责指挥平台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制宣传教育、信访工作,调解各类纠纷;负责加强群防群治组织建设,做好防范邪教工作;会同司法部门开展社区矫正、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负责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负责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五)社区建设和物业监督管理办公室
负责指导基层自治和居民区建设工作,负责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立健全各项自治制度,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负责社区工作者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基层开展社区社会工作实践,收集、反映社情民意;负责物业监督管理,负责调解物业管理纠纷,指导物委会、业委会开展工作;负责爱国卫生日常工作,负责健康教育、就业服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负责社会救助、残疾人保障工作,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精神障碍患者康复等工作。
(六)综合行政执法队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授权、委托,承担城乡建设、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文化市场、农业农村、安全生产、民族宗教等领域行政执法工作;配合区直有关部门、街道有关科室做好辖区内城乡建设、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文化市场、农业农村、安全生产、民族宗教等领域监督巡查工作。
(七)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挂综合文化服务站牌子)
负责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办理工作,提供政策和业务咨询;指导村(社区)便民服务点建设。
(八)退役军人服务站
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拥军优属、优抚帮扶、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工作;配合做好征兵、民兵、预备役、国防教育、国民经济动员、人民防空、国防交通、国防设施保护等国防动员相关工作。
街道纪工委(监察办公室)。负责街道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监督检查辖区内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和执行党内法规和上级党委决定、命令的情况,监督检查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情况;负责组织协调街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理本街道对党的组织、党员违犯党纪行为的检举以及党员的控告、申诉,维护党员的权利。督促落实街道党务、政务、财务公开,监督规范农村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人民武装部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按有关章程和规定设置,在街道党工委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四、联系电话
办公地址:石家庄高新区淮河道191号
办公时间:9:00-12:00、13:00-17:00;6月~8月 9:00-12:00、14:00-18:00
值班电话:0311-85382981
受理投诉部门:长江街道安全发展办公室
受理投诉电话:0311-85093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