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科技创业园区管理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4-03-27】 发布处室:科技创业园区管理办公室
一、领导班子职务
领导姓名:鲁永飞(党工委委员,园区党委书记、管理办主任)
领导姓名:郝洪恩(园区党委副书记、管理办副主任)
领导姓名:徐鹏飞(园区管理办副主任)
领导姓名:王朝辉(园区管理办副主任)
领导姓名:张 钊(园区管理办副主任)
 
二、主要职责
负责研究制定园区配套设施建设、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规划,经区管委会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园区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研究制定具体管理规定和改革措施;负责园区招商引资、引智工作;负责园区项目落地、项目建设、项目运营、项目服务等全链条推进工作;负责协助入园项目报建和组织验收工作;负责综合统筹园区的资金运作、投资、融资管理等工作;负责园区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平台公司等的建设与管理;负责园区规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的培育和管理工作;负责园区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初审及申报等服务工作;负责园区企业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市场推广、上市协调等工作;负责组织、推荐园区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负责园区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园区企业科技经济统计工作,对科技经济发展情况提出分析报告和问题研究;负责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机构及具体职责
内设科室5个:综合科、经济信息科、投资促进科、金融服务科、规划建设科
所属事业单位1个:创业服务中心
(一)综合科
1.负责会议组织、公文起草、文电处理、宣传报道、考核奖惩、深化改革、督察督办、政务公开、来信来访、财务管理、部门预算、档案管理、后勤保障、信息化、公务用车等日常工作。
2.负责园区机关党的建设、纪律检查、精神文明建设和工青妇工作。
3.负责法律法规咨询、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4.负责园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经济信息科
1.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相关科技经济及电子信息政策和法律法规。
2.负责指导和协调园区规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等企业的建设、管理、市场推广、上市协调、初审及申报等服务工作。
3.负责组织、推荐园区各级各类科技计划申报、企业科技经济统计工作;负责园区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工作,负责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科技资源、创新资源对接工作。
4.负责为园区企业提供法律、人才引进、公共关系、创业导师、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保护等服务工作。
5.负责对已批准进区的项目做好后续服务,包括对项目进行定期跟踪、进展汇总、效果统计及相关情况分析上报工作。
6.负责监测园区内电子信息产业发展态势,组织开展行业调研、分析及问题研究,提出发展电子信息和数字经济产业的对策、措施和行业导向政策。
(三)投资促进科
1.按照国家、省、市及高新区招商引资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和完善园区招商引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负责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年度投资计划编制,组织实施电子信息类产业重大投资活动。
3.根据园区产业发展重点及规划布局,对拟入园项目进行筛选评估,负责配合职能部门协助园区内企业进行相关产品注册、申报、培训、咨询等全链条的推进服务工作。
4.负责收集、梳理相关产业招商信息;负责招商信息的跟踪、项目谈判及后续服务工作。对拟入园招商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和投资策略研究,跟踪监测企业经营和运营情况。
5.负责对口省、市、区相关部门,开展承办招商活动、推进项目签约、落地,做好项目信息化管理等各类工作。
 (四)金融服务科
1.衔接国家、省、市金融政策的落地落实,综合统筹资本运作和融资管理等工作,保障高新区电子信息建设发展资金需要。
2.负责对园区所投资企业的融资、上市培育及协调服务等工作。
3.负责进行招商项目财务分析、策略制定及投资方案,跟踪监测被投企业经营和运营情况。
4.负责指导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自有投资基金,融资租赁等金融产品建设,联合有关部门引进和发展各类型金融机构及战略投资者,健全电子信息产业发展金融支撑体系。
5.组织协调金融机构开展金融知识宣传,提升园区企业风险防范意识。
(五)规划建设科
1.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园区发展总体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2.按照高新区整体产业政策,制定(修订)并细化完善园区发展政策措施。
3.负责编制园区规划方案、项目选址方案、公共服务平台和配套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园区建设项目全过程投资控制与质量、进度管理。
5.负责入园建设项目相关手续的初审和组织报批工作。
6.负责园区管理工作;组织入园建设项目的验收。
(六)创业服务中心
1.负责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级软件产业基地、国家级留学园管理服务工作。
2.负责为园区孵化器内企业提供研发、生产场地等入区服务。
3.负责园区孵化器、加速器和众创空间内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培育和管理工作,为入驻企业提供创办到发展全过程孵化服务。
4.负责为园区孵化器内企业对接投融资、法律咨询、人才引进、创业导师、培训等创新创业服务。
5.负责园区孵化器企业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保护等服务工作。
6.负责与国家、省、市、科技园区、研究院所和高校联络交流工作。
 
四、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石家庄新石北路368号创新大厦(西区)、石家庄裕华东路455号创新大厦(东区)
办公时间:9:00-12:00、13:00-17:00;6月-8月:9:00-12:00、14:00-18:00
联系电话:0311-67306707(西区)、0311-85096315(东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