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4-07-09】 发布处室: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领导班子职务及分工
领导姓名:李彩虹(党组书记、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工作职责:主持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工作
领导姓名:牛东辉(党组成员、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工作职责:分管全局党建人事工作。
领导姓名:王 辉(党组成员、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工作职责:分管办公室、信用监督管理科,分包长江市场监督管理所、科技创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所
领导姓名:智少华(党组成员、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工作职责:分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科、知识产权科,分包宋营市场监督管理所、郄马市场监督管理所。
领导姓名:刘 魁(党组成员、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工作职责:分管质量监督管理、消费维权中心,分包太行市场监督管理所、循环化工园区市场监督管理所
领导姓名:郝 亮(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工作职责:分管局纪检组、执法协调
二、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负责全区市场主体信用建设工作
3.负责全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
4.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5.依法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以及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6.负责全区广告活动监督管理工作
7.负责全区安观质量管理、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全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9.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0.负责管理全区计量、标准化、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工作。
11.负责全区消费维权工作。
12.负责管理全区知识产权工作。
13.负责现代商贸业经济发展,拟定商贸业发展规划,推进商品市场建设及转型升级;负责落实重要消费品市场监测;负责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推动流通企业发展改革、流通标准化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14.完成区工委、管委会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机构及具体职责
内设机构13个:办公室、执法协调科、信用监督管理科、质量监督管理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科、知识产权科、消费维权中心、长江市场监督管理所、太行市场监督管理所、宋营市场监督管理所、郄马市场监督管理所、科技创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所、循环化工园区市场监督管理所
(一)办公室
1.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综合调研、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息宣传、信访、舆情、政务公开、后勤保障工作。
2.负责人事考核、财务科技、纪检监察、机关党建、群团组织等工作。
3.承担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二)执法协调科
1.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市场主体准入、生产、经营、交易中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2.承担组织和督查督办本行政区域、跨区域大案要案、典型
案例的查办工作,加强对市场监督管理所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加强对上级交办案件的指导、督导和落实。
3.负责全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考评工作,
4.依法规范和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5.负责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监督管理和打击传销
的指导工作6.根据上级授权,指导查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违法实施集中案件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件等工作。
7.依法负责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参评指导工作。
8.负责价格收费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
9.负责广告监督管理工作。
10.负责网络交易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对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11.组织和督导食品、工业品质量抽检不合格后处理工作。
(三)信用监督管理科
1.组织实施内资市场主体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2.负责内资市场主体登记事项监督管理工作,处理违反登记管理和信息公示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长期未经营内资市场主体强制退出的管理工作。
3.组织实施区本级内资市场主体的年度报告信息公示和即时信息公示工作。
4.负责内资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管理,负责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工作,承担内资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
5.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行为。
6.协助相关部门做好非公党建工作。
(四)质量监督管理科
1.拟订推进质量强区和标准化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2.组织实施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制度、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和产品防伪工作,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
3.承担计量管理和标准化管理工作
4.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
5.负责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工作
6.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实施安全监察、监督,组织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组织指导查处相关违法行为,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科技研究并推广应用等工作。
7.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等工作。
(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科
1.拟订全区食品安全监管要点,负责统筹协调食品全过程监管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工作,督促区直有关部门和各镇、办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2.落实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4.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5.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6.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质量管理。
(六)知识产权科
1.负责推进全区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拟订加强知识产权强区建设的重大方针政策和发展规划,拟订和实施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政策和制度。
2.负责知识产权保护相关工作,按照国家、省、市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方案,推动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指导各维权机构开展相关工作。
3.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拟订知识产权运用和规范交易的政策,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
4.负责建立知识产权服务体系,促进知识产权服务行业发展建设便企利民、互联互通的全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利用,指导辖区专利信息服务工作。
5.组织推动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
(七)消费维权中心
1.负责消费环境建设,组织指导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组织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
2.受理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咨询、投诉、举报,调解消费纠纷
3.承担投诉举报平台派发的各项工作
4.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及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5.负责市场监督管理方面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执法合法性法制审查工作。
6.负责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7.负责行政执法人员资质管理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等工作。
(八)长江市场监督管理所(挂长江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所牌子)
在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统一领导下,负责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领域监管与执法工作。
(九)太行市场监督管理所(挂太行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所牌子)
在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统一领导下,负责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领域监管与执法工作。
(十)宋营市场监督管理所(挂宋营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所牌子)
在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统一领导下,负责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领域监管与执法工作。
(十一)郄马市场监督管理所(挂郄马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所牌子)
在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统一领导下,负责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领域监管与执法工作。
(十二)科技创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所(挂科技创业园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所牌子)
在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统一领导下,负责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领域监管与执法工作。
(十三)循环化工园区市场监督管理所(挂循环化工园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所牌子)
在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统一领导下,负责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领域监管与执法工作。
四、联系方式
地  址:石家庄高新区中山东路1005号 管委会北院市场监督管理局
办公时间:9:00-12:00、13:00-17:00;6月-8月 9:00-12:00、14:00-18:00
值班电话:0311-85961828
纪检监督受理部门:办公室
纪检监督电话:0311-85967921
全市消费维权集中投诉举报受理电话:0311-12315
年报业务咨询:0311-85385660
高新区消费维权咨询电话:0311-85382315
知识产权咨询电话:311-85099012
 
长江市场监督管理所
联系电话:0311-85387007
联系地址:高新区汾河道63号诺亚人力资源2号楼 3层
太行市场监督管理所
联系电话:0311-66572105
联系地址:高新区槐安东路与兴安大街交口方亿峯度5层
宋营市场监督管理所
联系电话:0311-89928809
联系地址:高新区汾河道63号诺亚人力资源2号楼 3层
郄马市场监督管理所
联系电话:0311-68007018
联系地址:京石协作创新示范园(太行大街与仓宁路交口东北角)302座4楼
创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所
联系电话:0311-83802315
联系地址:新石北路368号金石工业园区软件大厦1层
循环化工园区市场监督管理所
联系电话:0311-85099834
联系地址:高新区信工路阿里山大街交口西北办公楼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