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2026-07-14】 发布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一、任务分工
徐世杰(高新区党工委委员、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戈志东:主持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全面工作。分管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不动产登记等工作。
高士杰:分管耕地保护、自然资源领域违法占地查处、林业执法工作。
郭文卿:分管国土空间规划、控规编制、测绘地理信息、林业、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等工作。
朱国辉:分管督查督办、政务公开、财务管理、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工青妇、行政复议和应诉等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二)负责全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三)负责全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全区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
(五)负责全区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工作。
(六)负责全区自然资源市场监管工作。
(七)负责编制全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全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
(九)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十)负责全区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落实全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政策。
(十二)负责组织实施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征用等各类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
(十三)负责全区土地档案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未下放街镇自然资源领域行政处罚工作。
(十五)负责林业工作。
(十六)承担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七)完成区工委、管委会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负责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
(十九)负责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二十)负责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二十一)负责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二十二)负责历史建筑实施原址保护审批。
(二十三)负责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审批。
(二十四)负责历史建筑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审批。
(二十五)负责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通知书核发。
 
三、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石家庄高新区裕华东路318号
办公时间:9:00-12:00、13:00-17:00;6月-8月:9:00-12:00、14:00-18:00
联系电话:0311-85093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