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科学技术局(金融办、科协)
发布日期:【2023-04-04】 发布处室:科技局

一、领导班子职务及分工

领导姓名:曹凤梅(局长)

工作职责:主持科技局(金融办)全面工作。

领导姓名:梁强梓(副局长)

工作职责:分管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人事、财务及综合事务管理等工作。

领导姓名:刘 超(副局长)

工作职责:分管科技创新科、技术市场管理中心,负责科技创新、科协和外国专家管理等工作。

领导姓名:陈 玉(副局长)

工作职责:分管科技金融科、金融监管科,负责金融创新、服务及金融监管等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科技创新工作、金融监管工 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二)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平台、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申报工作。

(三)负责对省、市科技计划项目的组织、申报及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区科学技术费用及各类专项科技费用的支付和落实。

(五)负责全区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组织申报、考核和业务指导工作。

(六)负责辖区引进和培育研发、技术转移、中介、咨询等各类 科技服务机构及技术市场工作。

(七)负责全区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奖励、产学研合作工作。

(八)负责科技金融创新工作。

(九)负责联系科学工作者,普及科学知识等工作。

(十)负责辖区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和外国专家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组织协调防范和处置化解地方金融风险工作。

(十三)完成区工委、管委会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机构及具体职责

内设科室5个:办公室、科技创新科、科技金融科、金融监管科、技术市场管理中心

(一)办公室

1.负责做好科技部火炬中心定期汇报和政策沟通工作。

2.负责会议组织、公文起草、文电处理、宣传报道、深化改革、督察督办、政务公开、来信来访、部门预算、公务用车等日常工作。

3.负责文书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收集和保管档案,对档案的形成、移交、管理和利用进行监督和指导。

4.负责办公用品及办公设备的采购、发放、调配等工作,负责印章的保管与使用工作。

5.负责组织绩效管理与考核;考勤管理、统计及监督;负责人事及退休人员服务工作。

6.负责合理编制单位预算及决算,规范资金管理,认真做好 账务处理;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国家财产的安全、完整;做好政府采购手续的审查、监督和呈报工作;接受审计、财政、税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做好本单位财务信息公开工作。

7.负责其他综合性事务工作。

(二)科技创新科

1.负责高新区科技发展规划,科技政策的研究、拟定及组织实施工作。

2.负责省、市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推荐、实施和管理工作;完成国家、省、市科技系统下达安排的有关科技发展工作任务。

3.负责组织开展产学研合作和科技成果转化相关工作。

4.负责引进和培育研发、技术转移、科技咨询等各类科技创新服务机构。

5.负责组织引进、申报、管理省、市技术创新中心、产业研究院、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产业联盟等各类科技创新平台。

6.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创新主体申报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省级科学技术奖励申报等工作。

7.负责科技安全和科技项目统计工作。

(三)科技金融科

1.负责研究并组织实施全区金融产业发展规划,协调推进金融机构引进发展;组织开展政府与金融机构合作、金融机构和企业对接,支持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2.负责联系银行保险机构,推进科技与金融融合创新工作。大力推进科技金融机构聚集;支持创新金融产品及服务。

3.负责支持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实施企业上市挂牌培育计划,联系资本市场服务机构。

4.负责联系创业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等机构,支持全国各地创投机构在高新区依法注册并投资,完善股权投资体系。

5.承担高新区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金融监管科

1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起草金融监管有关的制度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负责全区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地方金融控股集团 等地方金融组织的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规范发展和风险处置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的规范发展,配合做好风险处置工作。

3.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工作。

4.牵头全区金融风险的监测预警、宣传教育、排查化解等工作,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做好非法金融案件的调查处理、善后 处置和金融稳定工作。

5.承担高新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以及信访维稳工作。

6.负责金融知识宣传和投资者风险教育工作。

(五)技术市场管理中心

1.贯彻实施国家、省、市有关技术市场的法律、法规,负责技术市场优惠政策的落实、监督及新政策的研究、跟踪;负责技术贸易活动及机构的管理、组织协调、检查、监督工作;负责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和管理,统计数据的录入、汇总及统计报表的编制上报工作;负责培训、考核技术市场人员;负责技术市场信息网络建立,大力推广网上技术市场。

2.研究并组织实施高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众创空间发展规划,制订相关政策和措施;负责全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众创空间组织申报、考核和业务指导工作。

3.负责指导高新区内重点企业、孵化器建立科协组织,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推广先进技术。负责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表彰奖励优秀科学技术工作者,举荐人才;负责企业家创新素养提升工作。

4.负责科技工作者教育和培训工作。

5.承担外国专家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引进外国智力项目,组织开展国际人才交流活动;负责与外国官方机构及其他组织建立人才交流与合作关系;按照有关分类规定,管理、审验、发放外 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

6.牵头负责对外(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负责组织拟订对外(国际化)科技合作与交流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办对外 科技合作与交流活动,负责配合省市科技部门做好科技援外与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工作。

 

四、联系电话

办公地址:石家庄高新区裕华东路318号

办公时间:9:00-12:00、13:00-17:00;6月~8月 9:00-12:00、14:00-18:00

联系电话:0311-85095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