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财政局多措并举 精准发力 全面推进预算公开工作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实施条例有关要求,高新区财政局主动作为、狠抓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管理,持续深化预算公开管理,持续推动实施透明预算,不断提升预算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透明化水平。
一、明确责任,强化制度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各部门所属单位的预算及报表应当在部门批复后20日内由单位向社会公开。为进一步夯实预算公开制度基础,我局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2024年区级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明确预算公开的主体、时间、方式、范围、内容等,要求各部门及所属单位高度重视预算公开工作,严格落实预算公开的政策规定和工作内容,确保部门及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及时完整、真实准确、说明清晰、形式规范。
二、夯实基础,强化组织指导。为提高部门预算公开的精细化管理水平,我局统一公开形式,要求各部门根据《石家庄高新区区级预算公开办法》,按要求公开相关报表及事项说明,确保预算公开在内容和细化程度上协同一致。同时,指导各部门充分利用财政一体化平台和部门预算文本、绩效预算文本和相关制度文件中提取有关信息,优化工作流程,全面提升预算公开工作的效率和效果,确保按时高效地完成预算公开工作。
三、统一规范,强化监督管理。按照《河北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我局督促各部门在接到预算批复后20日内,通过管委会门户网站预决算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要求各部门要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格式,不得少公开、不公开,做到全面、真实、完整、规范公开。同时,对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核查,督导各部门及时更正、完善预算公开内容。
截至2月6日,高新区按规定时限完成2024年预算公开工作。除涉密部门外,区级政府预算、区直部门及下属事业单位预算全部在管委会门户网站预决算公开专栏公开,公开比例达到100%。高新区财政局将以预算公开为契机,积极搭建政府与公众的交流平台,促进财政资金有效配置、科学使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保障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