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积极打造阳光财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要求,高新区财政局多措并举,高效组织开展2025年度预算公开工作。
一、明确责任,强化制度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各部门所属单位的预算及报表应当在部门批复后20内由单位向社会公开。为进一步夯实预算公开制度基础,我局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2025年区级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明确预算公开的主体、时间、方式、范围、内容等,要求各部门及所属单位高度重视预算公开工作,严格落实预算公开的政策规定和工作内容,确保部门及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及时完整、真实准确、说明清晰、形式规范。
二、夯实基础,强化组织指导。为提高部门预算公开的精细化管理水平,我局统一公开形式,要求各部门根据《石家庄高新区区级预算公开办法》,按要求公开相关报表及事项说明,确保预算公开在内容和细化程度上协同一致。同时,指导各部门充分利用财政一体化平台和部门预算文本、绩效预算文本和相关制度文件中提取有关信息,优化工作流程,全面提升预算公开工作的效率和效果,确保按时高效地完成预算公开工作。
三、统一规范,强化监督管理。按照《河北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我局督促各部门在接到预算批复后20日内,通过管委会门户网站预决算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要求各部门要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格式,不得少公开、不公开,做到全面、真实、完整、规范公开。同时,对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核查,督导各部门及时更正、完善预算公开内容。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截至2月9日,除涉密部门外,区级政府预算、区直部门及下属事业单位预算全部在规定的时间内晒出2025年预算“账本”,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切实提升理财用财透明度。高新区财政局将以预算公开为契机,积极搭建政府与公众的交流平台,促进财政资金有效配置、科学使用,保障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