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有关企业:
为激发企业的创新活力,推进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让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享受我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保险补偿政策,按照《河北省重点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评定办法》(附件)要求,现就组织申报评定2023年度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材料要求
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评定办法》要求填报申请材料[包括《河北省重点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申报书》、《河北省重点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申报表》],于7月13日前将企业申请材料(每项产品纸质版三份,WORD和PDF版各一份)报送至城市汇客厅主楼西北角经济发展局。
二、其他要求
(一)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技术先进、材料繁多,评审工作极为烦琐,广大企业要精心准备申报材料,必须是《评定办法》中限定的17个领域,重点是国家专利证书、查新报告、检测报告(不得跨领域)、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和产品图片等,均要清晰地彩色扫描复印。其中,外资企业中方要占主导,产品核心技术参数要用数字表述,产品申报名称要与销售合同、发票名称保持一致,销售发票需是报账联彩色扫描件(二维码要清晰),企业发明专利要与申报产品高度相关,共有专利要有征得共有方同意的协议,同类产品不得重复申报,产品必须交付用户方后方可申报。要精准指向重大技术装备和关键零部件,不得以工程、项目等名义将附属配套设备打包申报;每一份材料在申报书目录中必须列明且精准指向具体页码,不得以附件名义整体打包。
(二)广大企业要充分认清研发制造事关企业的长远发展和根本利益,要积极踊跃地参加产品申报,并认真负责、诚实守信地准备材料,决不弄虚作假。
经济发展局
2023年3月21日
(联系人:王腾 联系电话:85095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