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按照省工信厅和市工信局的统一工作安排,现将2026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任务
(一)组织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请有意愿申报智能工厂项目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照《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GB/T39116-2020),通过智能制造评估评价公共服务平台(www.c3mep.cn)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工作,于4月7日前将企业成熟度自评估报告报送至我局。
(二)开展基础级智能工厂建设。请有意愿申报基础级智能工厂项目的企业,按照有关建设要求,积极开展基础级智能工厂申报工作。
(三)加快先进级智能工厂培育。请有意愿申报先进级智能工厂且已完成备案的基础级智能工厂积极申报,通过在线方式填报申报材料,并于4月2日前将先进级智能工厂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盖章PDF版及可编辑Word版报送至我局。
(四)做好卓越级、领航级智能工厂推荐。请符合条件的先进级智能工厂积极争创卓越级智能工厂,卓越级智能工厂积极争创领航级智能工厂,于5月6日前完成卓越级和领航级智能工厂申报工作,将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我局,电子版发送至邮箱,申报通知另行通知。
(五)培育海外智能工厂。各企业结合出海情况,积极申报海外先进级、卓越级智能工厂,于3月3日前将相关资料报送至我局(见附件3)。
二、有关要求
(一)请申报先进级智能工厂的企业登录河北工业企业服务平台(https://gxt.hebei.gov.cn/main/portal/index),在“先进级智能工厂申报”专区进行在线填报(模板详见附件4),于4月2日前完成相关申报材料线上提交。
(二)请申报卓越级、领航级智能工厂的企业,在国家智能制造数据资源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在线填报(平台开放申报时间另行通知),于5月1日前完成相关申报材料线上填报。
(三)请申报先进级、卓越级、领航级智能工厂的企业对照《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详见附件4中的附件6)的要求,参考《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5年版)》(详见附件4中的附件7)编制申报书,通过相对应平台上传加盖单位公章的申报书PDF版,同时上传申报书可编辑word版。申报单位应对申报内容真实性负责,并确保申报材料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四)智能工厂申报认定、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等工作均不收取任何费用,请企业谨防不良中介机构散播虚假信息,非法牟利。
邮箱:443090130@qq.com
联系人:蒋林 联系电话:85095013
地址:秦岭大街116号,轨道交通集团1018房间。
经济发展局
202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