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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公示
行政审批局 2025-04-22 16:15 1 打印此页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以下申请单位予以公示。

称:石家庄窝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高新区分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郄马镇仓宁路509号兰溪璟园8号楼低商102、103二层

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互联网上网服务

法定代表人姓名:李耀祖

任何单位或个人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对公示对象存在以下问题的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当地行政审批部门提出听证申请。提出听证申请的,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将视为放弃听证权

公示时限:2025422日至202551日(拾天)

被公示单位必须符合的以下条件

1.中、小学校,幼儿园周围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院)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2.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自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之日起5年内,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被依法取缔的,自被取缔之日起5年内,其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电话:68021864   68021863

地址:石家庄高新区中山东路1005号高新区行政审批局

邮编:050035,邮箱:Lsfagy03@163.com

 

公示机关:石家庄高新区行政审批局

              期:20254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