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工业企业:
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上工业企业于4月20日前按照《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GB/T39116-2020)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评估网址:www.c3mep.cn),并通过“河北工业企业服务平台-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项目和智能工厂梯度培育”(http://gxt.hebei.gov.cn/main/portal/index)完成相关资料线上填报并上传申报书盖章扫描件。后续批次按季度申报。
二、申报先进级智能工厂的企业请于4月23日前将企业成熟度自评估报告、加盖公章的纸质版申报书(各2份)及电子版报送至我局(秦岭大街116号1018房间)。
三、智能工厂基本要求包含:一是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企业和产品均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二是项目必须为已建设完成;三是基础级和先进级工厂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水平达到《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GB/T39116-2020)二级及以上,卓越级智能工厂应达到三级及以上,领航级智能工厂应达到四级及以上。
四、围绕工厂建设、研发设计、生产作业、生产管理、运营管理等5个方面,基础级智能工厂应至少覆盖生产作业环节,先进级智能工厂应至少覆盖生产作业、生产管理、运营管理等3个方面。基础级、先进级申报书模板均参考先进级智能工厂申报书模板即可。
五、智能工厂申报认定、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等工作均不收取任何费用,请提醒企业谨防不良中介机构散播虚假信息,非法牟利。
六、智能工厂申报书、推荐汇总表、梯度培育要素条件、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等均详见附件。
联系人:蒋林 联系电话:85095013。
经济发展局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