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综合新闻
 > 公示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石家庄市技术经纪人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科技局 2025-02-17 16:07 1 打印此页
区内各有关单位:
为持续培育壮大我市技术转移体系,促进更多科技成果在我市转化落地,按照《关于建立完善技术经纪服务体系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实施方案》(石政办函〔2022〕10号),现组织开展2025年石家庄市技术经纪人补助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及申报材料
技术转移机构促成交易补助资金
申报条件:
1.申请主体应是河北省科技厅已发放河北省技术转移机构编号的技术转移机构;
2.申请补助的技术交易,应由技术转移机构促成,且技术交易买方应为在石家庄市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申请补助的技术交易应签订书面技术合同并已完成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补助标准:
技术转移机构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促成向市内企业转移的科技成果、按不高于其促成技术交易额的1%给予补助,年度最高可补助30万元。其中,技术转移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促成技术交易做出实际贡献的技术经纪人按照不低于补助资金的30%予以奖励。
申报材料:
1.申报表(附件1);
2.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开具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登记日期在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3.企业付款凭证(作价入股形式的技术转让,须提供股权变更的法律文件、技术股权支付凭证、实缴部分银行凭证);
4.科技成果出让方开具的正式发票;
5.技术转移机构与技术交易双方或单方签订的委托协议(高校、科研院所技术转移机构促成本单位输出或吸纳的技术合同无需提供);
6.大额技术合同文本(合同额500万元以上)。
二、申报时间及注意事项
1.请申报单位将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报送至高新区科技局(裕华东路318号518房间)进行初审;申请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申报单位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2月25日,逾期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3.联系电话
区科技局:0311-85099753
市科技局:0311-85052952
 
 
石家庄高新区科学技术局
202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