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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的通知
经济发展局 2024-11-15 13:36 1 打印此页
区内各企业:
现将《关于开展2024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现组织开展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请各企业积极参加,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参考《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4年版)》(工信厅通装函〔2024〕361号)、《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按照《卓越级智能工厂项目申报材料清单》(附件3)编制申报书。项目申报基于智能制造数据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miit-imps.com)开展,申报主体应于2024年11月18日前完成线上申报。申报主体应对申报内容真实性负责,并确保申报材料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加盖申报单位有效公章的纸质版申报书(http://www.miit-imps.com下载,一式两份,推荐单位处空白)同步提交,内容应与线上填报内容一致。
二、请于11月18日前将加盖企业公章的纸质版申报书(一式两份,申报书中推荐单位空白不盖章)报至高新区经发局综合二科(秦岭大街116号10楼1018),电子版申报书及汇总表发送至邮箱jkjcyc@163.com。
    联系人:蒋林,卢海冉;联系电话: 85095013,85096970。
 
附件1:石家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的通知》
 
经济发展局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