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回建设纲要(2021-2035年)》《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深入推进商标品牌转化运用,按照上级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工作安排,根据《石家庄市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若干支持政策》([2022]-93)、《石家庄市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若干支持政策实施细则》(石市监发 〔2022〕42号)文件规定,现就高新区2025年度石家庄市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商标品牌指导站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位置在高新区行政区域内的市场监管所、具备知识产权工作优势的企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各类知识产权公益事业单位、行业协会、高校院所等。
(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具备开展工作的必备条件,在各类产业园区、产业聚集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和其他经济发展较好、市场主体较多的区域有序开展工作,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优质高效的专业指导和服务。
(三)能够发挥商标品牌指导站的作用,开展商标注册、商标使用、商标管理以及维权咨询服务,对相关企业提供规范化指导,指导企业制订和完善商标品牌发展规划、发展品牌经济,做好商标法律法规和商标品牌战略实施等相关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工作,开展商标维权工作,协助商标权人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个人征信中无不良记录。
二、申报材料
(一)《石家庄市2025年度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申报书》;
(二)申报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法人资格证书等主体资格复印件;(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
(三)能佐证项目申报内容的相关材料;
(四)申报单位诚信承诺书;
三、有关要求
严格按期申报。请各申报单位于2024年11月14日前将申报书纸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word版电子件和PDF扫描件发至区局邮箱,区局统一推荐报送至市局知识产权管理科,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于大鹏 0311-85099012
邮 箱:cbygf2021@163.com
地 址:石家庄高新区中山东路1005号(管委会北院)2栋 224室
石家庄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