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有关单位:
为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产业链关键技术提供配套,提升对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服务保障力度,根据《石家庄市支持为高层次人才创业补链延链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市科技局开展2024年度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在上下游关键技术需求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范围为我市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具体条件如下:
(一)高层次人才。
按照《关于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的若干措施(试行)》规定的范围,高层次人才为我市用人单位(包括驻石中省直企业)从市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以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特别是新一代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先进装备制造、现代食品、现代商贸物流产业相关的优秀人才。基本条件是: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责任意识、先进的管理理念或创新创业能力;掌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科技创新成果能在石家庄转化落地,并取得明显经济效益,或能够解决技术难题、带动产业发展。同时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诺贝尔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和发达国家院士;
2.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
3.国家级人才项目入选者、“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长江学者、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入选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和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4.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学术带头人,国家级科技项目、工程项目的主要负责人,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等项目一、二等奖的主要完成人 (前三名),何梁何利奖获得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
5.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 (第一名),省部级人才项目入选者;
6.本市高新技术企业和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亿元及以上的企业,新引进年度应纳税工资薪金收入在50万元以上,且担任企业研发机构主要负责人以上职务的技术创新人才(主要包括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或担任企业最高管理层副总以上职务的高级管理人才(主要包括董事长、总裁、总经理、副总经理、副总裁、总工程师等);
7.经认定的石家庄市引进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
8.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并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其他高层次人才和团队。
(二)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
按照《石家庄市支持为高层次人才创业补链延链工作实施细则(试行)》,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是指高层次人才在石家庄市创办的企业,所实施的在建或已建成投产的新一代电子信息或生物医药项目。
(三)申报条件。
此次征集面向的是石家庄市高层次人才在其创业项目的上下游关键技术需求。同时应符合下列条件:
1.为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配套的关键技术研发项目需求,其单个项目需求的研发投入应不低于3500万元。
2.高层次人才须为创办企业的法人代表或在企业中占有一定比例的股份。
3.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的上下游关键技术需求应明确、具体,具有创新性和实用性,能够显著提升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的核心竞争力。
4.需求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和良好的科研条件,人才或团队及申报单位无不良社会信用和科研失信记录。
二、征集内容
(一)高层次人才及其创办企业、创业项目基本情况。
(二)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配套的关键技术需求信息,包括关键技术需求背景、内容、技术参数,对提供需求方的要求、合作方式等。
三、支持政策
为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配套的关键技术研发项目,按照不超过研发投入的15%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
补助资金采取事后补助方式,对同一企业的同一项目,按照就高原则奖补,不重复奖补。
四、申报流程
(一)企业申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自行下载附件进行编制和填报,并提供相关佐证。申报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高新区科技局。
(二)材料初审。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后加盖公章报送至市科技局发展计划科。
(三)组织评审。市科技局按照《石家庄市支持为高层次人才创业补链延链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程序要求,组织开展评审界定、张榜公布、揭榜领题、签订协议等工作。
五、有关要求
需求申报单位应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确保信息不涉密、可公开。相同研究内容或成果已获得国家、省、市财政科技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和多头申报。
报送截止时间: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9日,归口管理部门向市科技局报送截止时间为8月12日。
报送地址:高新区科技局创新科(裕华东路318号518房间)。
邮箱:gxqkjqy@163.com。
材料要求:纸质版胶装成册一式两份,电子版为PDF格式。
联系方式:区科技局创新科 0311-85093609
市科技局发展计划科 0311-85057592
高新区科技局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