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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高层次人才创业启动资金的通知
科技局 2024-07-12 16:47 1 打印此页
区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石家庄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创业启动资金实施细则(试行)》(石人才〔2023〕6号)文件相关规定,现将申报2024年度高层次人才创业启动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从市外新引进的掌握具有自主知识核心技术,其科技创新成果能在石家庄转化落地,具有产业化前景,能够实现产业化并取得明显经济效益的人才或团队,或能够解决技术难题、带动产业发展的关键人才、核心人才。主要为拥有成熟技术、项目来我市创新创业,或在市域外已经建成并发展良好的企业、项目迁移来我市落地的人才和团队。
二、申报条件
(一)高层次人才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业内具有良好信誉,产权归属清晰,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在国内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或国际知名企业担任过教授、研究员、首席科学家或相当职务的专家学者,掌握关键技术,具有主持研发成果成功实施转化的经历,且直接从事本专业领域科技研发及产业化工作;
2.在本行业属于领军人才,其科研成果得到业内认可,取得过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掌握国内领先以上的核心技术成果,目标产品明确,具有广阔市场前景。
(二)符合我市生物医药、新一代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现代食品等产业领域发展方向,有明确的产业化进度及目标,能够在我市实现产业化。
(三)高层次人才创办的企业须为2023年8月21日(含)之后在石家庄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企业。
(四)高层次人才须为创办企业的法人代表或在企业中占有一定比例的股份。
(五)人才或团队、申报单位无不良社会信用和科研失信记录。
三、申报材料
申报引进高层次人才创业启动资金,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石家庄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创业启动资金申报书》(详见附件);
(二)企业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三)高层次人才的科技成果或专利获奖情况、公开发表论文及期刊封面或检索证明、知识产权等相关材料;
(四)团队组成情况证明材料;
(五)自筹资金有关证明或佐证材料;
(六)创业启动资金使用方案等。
四、资金支持
综合人才团队规模、项目资金投入、产业化进程、创业前景等情况,创业启动资金分为六个等次,分别按照3000万、10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200万、100万元给予一次性资金支持。
申报企业投入资金与市财政拨付的创业启动资金比例不低于2:1。
创业启动资金应用于项目的技术开发、成果转化、人才培育引进、研发平台及工作场所建设、研发设备购置等科技创新活动。
五、申报流程
(一)企业申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符合条件的人才或团队自行下载附件进行填报,并提供相关佐证。申报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高新区科技局。
(二)资格初审。高新区科技局对人才或团队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后加盖公章报送至市科技局。
(三)市科技局按照《石家庄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创业启动资金实施细则(试行)》有关程序要求,组织开展综合评审、面试答辩和现场考察工作,确定项目立项建议名单。
(四)按《石家庄市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诚信管理办法》(石科规〔2024〕1号)要求,申报的人才团队以及申报单位须签署诚信承诺书。
六、有关要求
报送截止时间: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9日。
报送地址:高新区科技局创新科(裕华东路318号518房间)。
邮箱:gxqkjqy@163.com。
材料要求:纸质版胶装成册一式两份,电子版为PDF格式。
联系方式:区科技局创新科  0311-85093609
市科技局发展计划科 0311-85057592
 
附件:石家庄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创业启动资金申报书20240710171121886
 
 
 
高新区科技局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