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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石家庄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的通知
经济发展局 2024-07-01 17:09 1 打印此页
区内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
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促进市企业技术中心高质量建设,根据《石家庄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石政办函〔2021〕16号),现组织开展2024年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2021年(含)以前所有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
二、评价材料要求
石家庄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数据表及10个附表;
相关统计报表(107-1表、107-2表);
相关财务报表(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评价指标必要证明材料(技术中心高级专家、博士、硕士、专利信息、主持和参加制定的标准、研发平台、实验室和检测机构、科技奖励等);
上报材料真实性声明;
评价材料封面及上述一、二、三、五项证明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三、评价工作要求
请各企业做好评价材料编制工作,并对评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于7月24日前将评价材料1份报送至我局,同时报送石家庄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数据表及10个附表电子版(excel格式)。参评企业如有名称变更,填写企业名称变更表,并附更名证明材料(更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名称变更核准、营业执照等),会同评价材料一并报送。
 
附件1: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数据表及10个附表
 
 
 
                经济发展局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