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要求,为大力推进我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开展,根据《2022年石家庄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和《石家庄高新区2022年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等有关文件精神,经济发展局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联合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现制定此次抽查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2年7月1日至10月31日
二、抽查范围及内容
(一)抽查范围
在统“四上”企业,抽查比例为5%。
(二)抽查内容
1.经济发展局检查事项:对企业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及统计制度情况检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河北省统计条例》《河北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法律法规规定,一是对企业依法提供的农业、工业、能源、投资、人口、就业、服务业等专业统计资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进行检查。二是对企业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情况进行检查。
2.市场监管部门检查事项:登记事项、公示信息
三、检查方式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
四、定向抽查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经济发展局负责对企业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及统计制度情况的检查,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登记事项、公示信息检查工作,并进行检查结果的公示。
(二)抽查方式及流程
1.抽查结果随机并公示。通过“河北省双随机与双告知”系统进行抽查对象编组、分派、认领,并通过系统完成检查人员的随机抽取及与抽查对象的随机匹配。并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有关要求,及时通过高新区官网公示全部抽查检查结果。
2.实行检查全过程记录。检查人员要出示证件,并如实填写现场检查记录表,由被检查主体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确认,无法取得签字或盖章的,检查人员要注明原因,必要时请有关人员见证,做到全程记录。
3.及时公示检查结果。检查人员于检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登录省双随机监管平台予以录入,抽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自动归集到市场主体名单下,通过平台自动交换到“国家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
4.妥善保管检查资料。检查完毕后,检查人员要保管检查过程中的文字记录及音像记录资料,长期保存备查。其中,现场检查记录表复印件要在检查结束后及时报经济发展局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此次联合抽查,是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决策部署的一次重要实践。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协同配合,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在抽查工作中向社会公众、市场主体大力宣传“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有关政策文件、法律法规和正面典型案例的宣传解读,着力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知晓度和认可度,形成政府公正监管、企业诚信自律、社会公众监督的良好氛围。
(三)依法履职尽责。根据检查事项清单,依照职责对随机抽取的市场主体进行检查,对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要依法依规立案查处,依法履职。
(四)严肃工作纪律。检查人员在对检查对象实施检查时,应当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使职权,遵守工作纪律、廉洁纪律、保密纪律,遵守被检查对象安全防护等相关规定。不得妨碍检查对象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检查对象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费用。对抽查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违法的检查人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石家庄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