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题专栏
 > 行政执法公示
 > 循环化工园区管理办公室
 > 事前公示
 
园区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2024-02-28 11:09 1 打印此页
 为依法履行对工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责,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提高监管执法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 号)《关于印发河北省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法暂行办法的通知》(冀应急[2021]8 号) 《石家庄市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法暂行办法》(石应急[2021]34 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园区实际,制定本计划。

附件:园区管理办关于印发《2024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