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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石高市监罚告〔2023 〕048号
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25 09:20 1 打印此页
石家庄可晟集装箱有限公司等768家企业: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石家庄可晟集装箱有限公司等768家企业(详见名单附件)涉嫌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一案,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告知如下:
当事人连续两个年度未报送企业年度报告,未向登记机关申请歇业备案,未正常报税, 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取得联系,无正当理由已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拟作出行政处罚如下:吊销营业执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 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上述企业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联系,故无法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现公告送达,本单位发布公告30日视为送达,本告知书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 高娜、王引 联系电话: 85385660
联系地址:石家庄高新区中山东路1005号
 
                                   石家庄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 10月 25日
 

附件:拟吊销公司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