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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关于2023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完成情况公示
2023-10-30 14:40 1 打印此页
         现将2023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自2023年10月11日至2023年10月20日)。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高新区社会发展局,石家庄裕华区淮河道191号裕龙大厦612房间。

监督电话及电子邮箱:031185096313  n123b456@126.com

省级监督电话:12317或12345


      附件:2023年度项目完成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