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建议提案办理
 
对石家庄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8号建议的答复
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02 15:35 1 打印此页

黄永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力量。”的建议。其中“整合监管职能、机构监管人员队伍和技术资源,积极吸纳更多专业技术人员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涉及机构设置、编制配备等,区市场监管局暂无法解决。按照人大代表此项建议内容,我区将积极开展食品监管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强化日常业务提升,一是全年组织基层监管人员开展食品安全业务培训不少于3次,二是积极组织人员参加省、市局开展的业务培训。同时,在人员有限的情况下,探索推进智慧监管模式,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水平。

    二、关于“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平台。”的建议。目前,我区食品抽检、市场监管等食品安全信息发布采取区官网形式发布,全市暂无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平台。如市局建立统一平台后,我区将按要求通过平台及时准确发布食品安全信息。

    三、关于“健全食品安全检验监测体系。”的建议。目前,各县、区均按要求联合第三方抽检机构完成食品抽检工作。今年我区按照抽检量不少于3.2份/千人要求,全年完成本级食品监督抽检1076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专项250批次。今年第一季度抽检正在进行中。

四、关于“完善食品安全举报制度。”的建议。市场监管总局设置了全国统一投诉举报热线电话---12315热线 ,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是全国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门户、全国12315业务处理平台,具备电子卷宗云档案功能。区市场监管局设有专门的投诉举报受理机构,并将受理的投诉举报事项录入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形成投诉举报工单,对属于本部门管辖范围内的,逐级派发至具有管辖权的内设机构依规定程序予以办理,将办理结果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录入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内,同时通过办公电话告知投诉举报人;如不属于市场监管部门管辖的投诉举报,将不属于的理由说明录入到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内,重新分流,同时通过办公电话及时告知投诉举报人。关于食品举报奖励方面,目前,石家庄市未执行食品举报奖励,省层面未出台食品举报奖励具体实施办法,经征询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此项工作暂无依据。因举报内容有效性判定需办案机构评定等等,均需要具体有效的上级指导意见。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向市市场监管局反映此问题,寻求政策指导支持。

    五、关于“开展食品安全教育培训。”的建议。针对代表建议,我局将通过分层分批现场培训、微信监管群发学习资料、日常检查宣贯等方式向生产经营者、餐饮单位和消费者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贯彻,宣传法律法规,强化正面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