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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监督检查的工作提示
经济发展局 2024-12-11 10:49 1 打印此页
区内各企业:
2023年3月2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向各有关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2024年11月25日,监督检查结果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公开通报。现将2023年度新能源汽车、传统燃油汽车和摩托车(含电动摩托车)检查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情况转发你们,并就有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是认真学习。请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结合通报对照学习,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强化主体责任落实,严格生产环节管控,坚决杜绝出现生产一致性问题。
二是配合做好年度工作。7月2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已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向各有关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请各企业高度重视,落实生产企业主体责任,按照通知要求积极配合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