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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应急管理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2024年)》
应急管理局 2024-10-08 15:56 1 打印此页
  近期河北省应急管理厅新制定了《河北省应急管理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本《基准》包括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征收征用、行政给付 7 类法定行政执法事项的行政裁量权基准。现将新制定的行政裁量权基准予以公示,并参照执行。
  附件:《河北省应急管理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202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