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适老模式
首页
>
专题专栏
>
行政执法公示
>
应急管理局
>
事前公示
《河北省应急管理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2024年)》
应急管理局
2024-10-08 15:56
1
打印此页
近期河北省应急管理厅新制定了《河北省应急管理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本《基准》包括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征收征用、行政给付 7 类法定行政执法事项的行政裁量权基准。现将新制定的行政裁量权基准予以公示,并参照执行。
附件:
《河北省应急管理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2024年)》
监督举报热线
高新区纪工委、监察分局
监督举报热线:0311-85095103
高新区纠正“四风”工作
举报邮箱:sgxjsf@163.com
举报电话:0311-85963614
高新区统计违法
举报邮箱:gxtj2010@163.com
举报电话:0311-85093215
高新区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违规
举报邮箱:y410410@163.com
举报电话:0311-85093414
高新区招投标问题线索征集
举报邮箱:g68021955@163.com
举报电话:0311-68021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