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3年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7    来源: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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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内各企业:
根据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3年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如下:
一、认定为石家庄市企业技术中心一年以上(市认定文件印发之日起计算)。
二、省通知中限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的优势骨干企业,主导产业中规模大、创新能力强、带动作用明显的骨干企业,规模较大、创新基础较好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以及省相关部门确定的其它类型企业。
请企业按照《河北省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冀发改规〔2019〕2号)对主营业务收入、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数、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等四项基本指标如实填报。各企业对项目申请报告及附件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负责。申报材料于2023年5月12日前报送我局(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认定数据表及评价指标11个附表excel版,汇总到一个U盘,统一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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